​借阅规则

发布:2016/03/30    编辑:    浏览:

1、分校区的借阅规则是否和主校区一样?

答:是的。


2、读者入馆需持有什么证件?

答:读者入馆需持工作证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,且应佩带校徽。


3、如何办理借书证?

答:办证地点:新馆二楼电子阅览室(王老师)。
  办证对象:主要为校内教职工和统招学生。


4、教职工办理借书证有何规定?

答:教职工(含退休教职工)办证是随到随办,办理借书证的工本费为10元,一张照片、交工本费,第二天领证。


5、新生办理借书证有何规定?

答:新生,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借书证,办理借书证的工本费为10元,押金20元。


6、校外人员办理借书证有何规定?

答:校外人员办理借书证是随到随办,办理借书证的工本费为15元,并需交纳300元押金。一天照片、交工本费,第二天领证(暂停)。


7、借书证丢失怎么办?

答:一周之内如找到借书证,可以取消挂失;一周之后仍找不到借书证,则需到主校区图书馆补办借书证。


8、可以借用别人的借书证借书吗?

答: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或冒用他人证件。如用他人借书证代借书刊,本馆将按规定对代借人处以一定的罚款。


9、图书过期罚款有哪些规定?

答:超过借书期限的图书将予以罚款,具体为:流通部图书借还处(一楼流通大厅)每超期一天罚0.10元;此举是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,以服务于更多的读者。


10、持有过期图书是否影响继续借书?

答:是的,持有过期图书的读者不能办理续借和预约手续。


11、阅览室阅览有何规定?

答:阅览室的书全是样本书,没有复本。为了保持藏书的完整性,保证大家都能看到所需图书,不能外借。如需复印,可到二楼电子阅览室复印机复印。


12、阅览室阅览的有效证件是哪些?


答:在阅览室阅览的有效证件是学生的学生证或教师的工作证,借书证和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件都不能作为有效证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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